2.药物对老人的影响:60岁以上老年人(尤其是老年女性)对肝素较为敏感,用药期间容易出血,因此应减少用量,并加强随访。
3.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:(1)肝素可延长凝血酶原时原时间,使磺溴酞钠(BSP)试验潴留时间增长而呈假阳性反应,导致T3、T4浓度增加,从而抑制垂体促甲状腺激素的释放;(2)肝素用量达15000~20000U时,血清胆固醇浓度下降。
5.临床上均按部分凝血活酶时间(APTT)调整肝素用量。凝血时间要求保持在治疗前的2~3倍,APTT为治疗前的1.5~2.5倍,随时调整肝素用量及给药间隔时间;治疗第1天,应在每次用药前观察上述观测值,以后每天测定数次,用维持量时则每天测定1次;对于老年人、高血压及肝肾功能不全者,因其对肝素反应敏感,更需注意监测。
7.肝素口服无效,可采用静脉注射、静脉滴注和深部皮下注射,一般不主张肌内注射,因可导致注射部位血肿;皮下注射应深入脂肪层(如髂嵴和腹部脂肪组织),注入部位需不断更换,注射时不要移动针头,注射处不宜搓揉,而需局部压迫。
8.给药期间应避免肌内注射其他药物。
9.肝素代谢迅速,轻微过量,停用即可;严重过量应用鱼精蛋白缓慢静脉注射予以中和,通常1mg鱼精蛋白能中和100U的肝素;如果肝素注射后已超过30min,鱼精蛋白用量需减半。
10.肝素可干扰凝血酶原时原时间的测定,因此必须在使用肝素4h后重复该项试验。
11.若血浆中AT-Ⅲ降低,肝素疗效较差,需输血浆或AT-Ⅲ。
12.临床上通常以小剂量肝素作为预防血栓形成,而大剂量则作为治疗血栓的剂量。
13.下列药物与肝素有配伍禁忌:硫酸阿米卡星,头孢噻啶、头孢孟多、头孢哌酮、头孢噻吩钠、硫酸庆大霉霉素、卡那毒素、妥布霉素、乳糖酸红霉素、万古霉素、多黏菌素B、阿霉素、柔红霉素、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、麻醉性镇痛药、氯丙嗪、异丙嗪等。
17.自发性出血倾向是肝素过量使用的最主要危险。早期过量的表现有黏膜和伤口出血,刷牙时齿龈渗血,皮肤淤斑或紫癜、鼻出血。月经量过多等;严重时有内出血征象,表现为腹痛、腹胀、背痛、麻痹性肠梗性肠梗阻、咯血、呕血、血尿、血便及持续性头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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