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装船单证(由发货人办理)
发货人填制托运联单(包括托运单、装货单、收货单等)后,向发货人的代理人办理托运,代理人接受承运后,将承运的船名填入联单内,留存托运单,其它联退还发货人,发货人凭以到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;
海关同意放行后,即在装货单上盖放行章,发货人凭以向港口仓库发货或直接装船;
接着将装、收货单送交理货公司,船舶抵港后,凭此理货装船,每票货物都装上船后,大副留存装货单,签署收货单;
理货公司将收货单退还发货人,发货人凭收货单向代理人换取提单,发货人凭提单等到银行办理结汇,并将提单寄交收货人。
发货人办理的装船单证:是指承运人的代理人依据托运单填制装货清单和载货清单,根据承运人的要求,依据装货清单编制货物积载图,船舶抵港后,送大副审核签字后,船方留存一份,提供给代理人若干份,转寄承运人的卸货港代理人;
2.卸船单证(由收货人办理)
收货人收到正本提单后,向承运人的代理人换取提货单;
代理人签发提货单后,须保持正本提单、舱单和提货单内容相一致;
收货人凭提货单向海关办理放行手续后,再到港口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;
货物提清后,提货单留存港口仓库备查;
收货人实收货物少于提单或发生残损时,须索取货物溢短单或货物残损单,并凭以通过代理人向承运人索赔。
发货人办理的卸船单证:承运人的代理收到舱单、货物积载图、分舱单后向海关办理船舶载货入境手续,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书,同时将上述单证分送港口、理货等单位;船舶抵港后,理货公司凭舱单理货,凭货物积载图指导卸货,当货物发生溢短或原残时,编制货物溢短单或货物残损单,经大副签认后,提供有关单位。
3.装、卸船货运单证的流转程序。
发货人向货代办理货物托运手续:
货代同意承运后,签发装货单(S/O),并要求发货人将货物送至指定的装船地点;
发货人持货代签发的装货单和二联(收货单)送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。接着,装货单和收货单送交理货公司;
货代根据S/O留底编制装货清单(L/L)送船舶;
船上大副根据L/L编制货物配载图(C/P)交货代分送理货、装卸公司等按计划装船;
发货人将货物送码头仓库,期间商检和海关到港口检验、验关;
货物装船后,理货组长将S/O和收货单(M/R)交大副核对无误后,留下S/O,签发收货单;
理货组长将大副签发的M/R交发货人;
发货人持M/R到货代处支付运费(在预付运费情况下)提取提单(B/L);
货代审核无误后,留下M/R,签发B/L给发货人;
发货人持B/L到议付银行结汇,议付银行将B/L邮寄开证银行。
货代编制出口载货清单(M/F),向海关办理船舶出口手续,并将M/F交船随带;
货代根据B/L副本编制出口载货运费清单(F/M),连同B/L副本送交船公司,并邮寄或交船带交卸货港的代理公司;
卸货港的货代接到船舶抵港电报后,通知收货人船舶到港日期;
收货人到银行付清货款,取回B/L;
卸货港货代根据装货港代理公司寄来的货运单证,编制进口载货清单等卸货单据,约定装卸公司,联系泊位,做好卸货准备工作;
卸货港货代办理船舶进口报关手续;
收货人向卸货港货代付清应付费用后,以正本提单换取提货单(D/O);
用换来的D/O送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,完成清关后即可码头仓库提取货物。
以上内容摘自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