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-01-19

盐酸去氧肾上腺素使用注意事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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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交叉过敏反应:对其他拟交感胺如苯丙胺、麻黄碱、肾上腺素、异丙肾上腺素、去甲肾上腺素、奥西那林、间羟异丙肾上腺素过敏者,可能对本品也异常敏感。
2.下列情况慎用:严重动脉粥样硬化、心动过缓、高血压、甲状腺功能亢进症、糖尿病、心肌病、心脏传导阻滞、室性心动过速、周围或肠系膜动脉血栓形成等患者。
3.治疗期间除应经常测量血压外,须根据不同情况作其他必要的检查和监测。
4.防止药液漏出血管,出现缺血性坏死。
5.运动员慎用。

动物试验发现有胎儿毒性,妊娠晚期或分娩期间使用,可使子宫的收缩增强,血流量减少,引起胎儿缺氧和心动过缓。故孕妇在非必要时应避免使用。

1.先用α受体阻滞药如酚妥拉明、酚苄明、妥拉唑林、吩噻嗪类等后再给药时,可减弱本品的升压作用。
2.与全麻药(尤其是环丙烷或卤代碳氢化合物)同用,易引起室性心律失常;也不宜将本品加入局麻药液中用于指趾末端,以避免末梢血管极度收缩,引起组织坏死溃疡。
3.与降压药同用,可使降压作用减弱。
4.与胍乙啶同用,可降低胍乙啶的作用,并使本品的升压作用增效。
5.与催产药同用,可引起严重的高血压。
6.与单胺氧化酶(MAO)抑制剂同用,可使本品的升压作用增强,在使用MAO抑制剂后14天内禁用本品。
7.与拟交感神经药同用,可使这类药潜在的不良反应容易显现。
8.与甲状腺激素同用,使二者的作用均加强。
9.同用三环类抗抑郁药本品升压作用增强。
10.与硝酸盐类同用,可使本品的升压作用与硝酸盐类的抗心绞痛作用均减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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